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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傾城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司法改革藍圖,進入2014年以來堅決推進的跡象不斷。從呼之欲出的“四五”綱要,到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宣佈“司法改革大政方針已定,關鍵是抓好落實”,六省“兩院”統管改革試點調研,南方法院領風氣之先的試驗,似乎都在表明,這次不同於法院系統自身零敲碎打式的改良。
  習慣了波瀾不驚的大院里,越來越多局中人在竊竊私語,各種語境下的揣測暗流涌動。未來究竟會是什麼模樣,司改的前景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還是“太陽底下無新鮮事”甚至荒腔走板。
  混跡大院18年,深感地方法院內外管理體制從誕生之初到磕磕碰碰沿襲至今,早已形成巨大的定式思維慣性和獨特的內在運行邏輯。改革逆水行舟,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又因牽全身而難動一發。以半軍事化為底色而非現代司法理念為先導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下的地方法院,固如鐵桶的檻內自循環機制,瓜連蒂結的門生故吏官場依附,同榮俱損的閉門自守黨同排異,和光同塵的熟人社會司法生態,這麼多年來早已蒂固根深自成體系。臺上的聲色俱厲無非水過地皮濕,任尓八面來風,馬照跑舞照跳。至於那些被“法律虐我千百遍”的心存勵志者,這些年也被各種反覆折騰得不免有些意冷心灰,時至今日,指望一紙方案傳檄而定“我待法律如初戀”,未免太過浪漫多情。
  而當傳說中的改革勢將對固有的格局發起挑戰時,我們才深悟總理“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這句話的透徹。決策層落實三中全會決定強推司法改革的決心明確而堅定,但一旦逐級落實,則往往變數叢生。在一些既得利益者眼中,“唯上智與下愚不移”的格局不易,從魚頭吃到魚尾,或許才是最符合自身需要的改革。調子不妨高唱,權益不肯稍讓,複雜的權衡與冰冷的截殺,讓坊間溫情脈脈的改革詠嘆調在此際顯得蒼白而孱弱。
  於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門的改革方案中,這頭攥著打熬不易的行政職級死守不放,那頭盯著或將提升的法官待遇臉紅眼饞,既要緊握案件的審批把關權,還要在追責時不留半絲痕跡。院庭長暫擱簽字筆,輕敲法槌三兩聲,就算是親自主審辦案。非審判崗位法官放下手頭紛繁事務,參加幾次合議,就叫作充實辦案一線。
  於普通辦案法官而言,縱然庭上披了件光鮮的法袍,庭下不過是沉默潛行的司法技工、隱於街市的升斗小民,對改革從無多少話語權。會議室里唾沫四濺揮斥方遒,官樣文章在天空飛來飛去,所謂隆其地位、厚其俸祿、賦其判權、嚴其責任的宏大構想,落入凡間竟似一場大夢。而離開了真正的基層參與、一線鋪襯,頂層設計的內核被中間層於有意無形中杯葛成肉食者謀,這改革到底又能接什麼地氣?
  諸多亂象,讓我再次想起一位中級法院院長在某次高層級研討會上的尖厲追問:我們的改革究竟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
  縱觀青史,沒有哪一次動真格的改革會平靜無波,新舊理念的激烈碰撞,損益博弈的進退流轉,真實而殘酷。但時代機遇稍縱即逝,司改若不能直面真問題,以大刀闊斧之勢完成一次從靈魂到利益的大浪淘沙,而是所謂利益均沾式的咸與維新,未來的日子里,或許法官們的米缸里確乎多收了三五鬥,法律的餐桌上卻仍將是一碗堅硬的稀粥。
  (作者為基層法院法官)  (原標題:多收了三五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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